中山残保金 中山2025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最新政策
中山残保金政策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残疾人保障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中山市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于2025年发布了新的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策背景
近年来,中山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残疾人就业问题依然存在。为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减轻企业负担,中山市政府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残保金减免政策。以下是中山2025年企业残保金减免的最新政策介绍。

减免对象
根据中山市2025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以下类型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残保金:
- 依法成立并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 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
- 依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减免条件
申请减免残保金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中山市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残保金。
- 在2025年度内,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 按照规定比例缴纳残保金,且无欠缴、逃缴等违法行为。
减免标准
根据中山市2025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减免标准如下:
-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可减免当年应缴纳残保金总额的50%。
-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的,可减免当年应缴纳残保金总额的70%。
-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3%的,可减免当年应缴纳残保金总额的90%。
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减免残保金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 企业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材料。
- 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 审核通过后,残疾人联合会出具减免决定书。
- 企业按照减免决定书的要求,办理减免手续。
政策意义
中山市2025年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的实施,对于推动残疾人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政策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山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