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见残保金减免服务 浙江残保金征收标准

admin 残保金知识 2025-06-21 11:39:57

浙江常见残保金减免服务

近年来,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浙江常见的残保金减免服务、残保金征收标准以及残保金计算方法。

浙江残保金征收标准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浙江省的残保金征收标准如下:

1. 征收对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 2. 征收比例: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征收,具体比例为1.5%。 3. 免征范围:安置残疾职工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减征或者免征残保金。 4. 征收方式:残保金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征期前缴纳当月应缴纳的残保金。

浙江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征收基数:征收基数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征收基数 = (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 2. 计算残保金:残保金 = 征收基数 × 征收比例。 3. 调整免征或减征:根据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的比例,调整残保金的缴纳金额。

以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某企业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其中残疾职工人数为2人,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则:

1. 征收基数 = 1000万元 / 100人 = 10万元/人。 2. 残保金 = 10万元/人 × 1.5% = 15000元/人。 3. 由于该企业安置残疾职工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2%,即2%,所以可以享受减征或免征政策。

浙江残保金减免服务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浙江省政府推出了多项残保金减免服务,具体包括:

1. 减征服务:对于安置残疾职工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以上的用人单位,可减征残保金。 2. 免征服务:对于安置残疾职工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的用人单位,可免征残保金。 3. 延期缴纳服务: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

通过以上服务,浙江省政府旨在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浙江残保金征收标准

总结来说,浙江省政府对残保金的征收和减免工作高度重视,通过明确征收标准、计算方法以及减免服务,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希望本文能对您了解浙江残保金相关政策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