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满1%减免山东 山东残保金征收标准
残保金满1%减免山东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山东省对残保金的减免政策尤为引人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山东省残保金的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
山东残保金征收标准
#### 残保金概述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种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性收费。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
#### 征收对象 残保金的征收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 征收比例 山东省残保金的征收比例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为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
#### 减免政策 对于缴纳残保金比例达到1%以上的用人单位,山东省政府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减免的具体措施包括:
1. 减免部分:对缴纳比例达到1%以上的用人单位,减免其缴纳的残保金。 2. 补贴政策:对减免的残保金,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山东省残保金征收管理办法
#### 征收程序 1.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 2. 用人单位在缴纳残保金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3. 税务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具缴纳凭证。
#### 缴纳期限 残保金的缴纳期限为每年的3月31日前。
#### 检查与处罚 1. 税务机关对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 监督与投诉 1. 用人单位有权对残保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 用人单位对残保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投诉。
总结
山东省对残保金的征收标准和管理办法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通过减免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以下是一张关于山东残保金征收标准的图片,供您参考。
用人单位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共同为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