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残保金减免条件 山东残保金如何计算
山东残保金减免条件
山东省残疾人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相关政策,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减免残保金:
- 企业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经认定符合减免条件的。
- 新成立的企业,在成立后一年内,按照国家规定减免残保金。
- 企业因政策调整、产业升级等原因,导致残疾职工安置困难,经认定符合减免条件的。
- 企业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且符合减免条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减免残保金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享受减免政策。
山东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主要依据企业上年度的工资总额和残保金征收比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上年度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上一年度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残保金征收比例则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一般在1%至2%之间。
山东残保金征收标准
山东省残保金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征收标准:
- 一般企业: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至2%征收。
- 困难企业:经认定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减免一定比例的残保金。
- 新成立企业:在成立后一年内,按照国家规定减免残保金。
- 其他特殊行业: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对某些特殊行业实行差别化征收标准。
残保金的征收和减免工作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残保金,以确保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